南通出台养老机构新标准 养老院应靠近居民区-南通附近养老院-南通附近的老人护理院
南通网讯(记者任溢斌)23日,南通市民政局对外发布消息,《南通市国办、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管理服务标准(试行)》于近日出台,养老机构的建设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均有了详细规定。
养老机构的设置应选择临近居民区、交通方便,环境安全卫生的区域,禁止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养老机构;市级机构的床位在300张以上,县(区)级机构在150张以上,其他养老机构在50张以上;建筑楼层宜低不宜高,为三层及三层以下,四层及四层以上应设电梯;养老机构应建有居室、食堂、卫生间、浴室、洗衣房、活动室、医务室、办公室等基本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养老机构的居室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双人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三人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合居型使用面积每张床位不少于5平方米;居室内设有紧急呼救按钮、装有纱门纱窗;床位数达到2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应设有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务室,配有专职医护人员,备有常用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物资,应有急救药箱、吸氧设备和轮椅车;床位数不足200张的养老机构必须与就近的综合性医院或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同,保障老人医疗需求。
养老机构应建立入住老人健康档案;根据住养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要求,实行分级护理、分类管理;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不超过60周岁,文化水平在初中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尊老敬老、语言文明、服务周到、仪表端正、服装整洁、持证上岗;养老机构应当做到人员合理配备,护理员与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的比例为1∶5-10;与介助(半护理)老人的比例为1∶3.5-5,与介护(全护理)老人的比例为1∶2.5-3.5,与专护(完全不能自理和瘫痪)老人比例为1∶1.5-2.5。
在对老人个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照护的过程中,养老机构应通过评估制定个人生活照料计划,按需服务。对老人做到:“四无”:无压疮、无坠床、无烫伤、无跌伤;“五关心”:关心老人的饮食、卫生、安全、睡眠、排泄;“六洁”:皮肤、口腔、头发、手足、指(趾)甲、会阴部清洁;“七知道”:知道每位老人的姓名、当前身体状态及个人生活照料的重点、个人爱好、所患疾病情况、家庭情况、使用药品治疗情况、精神心理情况。
南通市今后新建的养老机构都必须按照此标准执行。对于现有的养老机构,市民政局将要求其对不符合新标准的部分进行整改,切实提升国办、民办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